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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:不为已甚拼音:bù wéi yǐ shèn 简拼:bwys 典故: 已甚:过分。不做得太过分。多指对人的责备或处罚适可而止。 出处: 《孟子·离娄下》:“仲尼不为已甚者。” 例子: 那家人听了,倒道南令本~,不过大吏过严罢了。(清·黄小配《廿载繁华梦》第三十六回)